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10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周金罚决字〔2025〕10号-12号)显示,因虚列费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罚款19万元。
王丹艳(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个人业务中心室主任)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李蕊蕊(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车险渠道保险代理人)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台海网综合)
*******************************************************
【台海网报料渠道】
邮箱:taihainet@163.com
报料、登报、维权、内容合作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