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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 | 烟台市关于职工特殊药品是如何进行报销的

2025-07-01 09:45:00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1日讯 咨询:烟台市关于职工特殊药品是如何进行报销的?

答复:参保职工使用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盐酸沙丙蝶呤片等两种特殊药品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实行单独补偿,年度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含2万元)按8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职工使用上述2种特殊药品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取消其2万元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8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 王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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